政治文明的“命根”
2007-08-08 17:20:39.0

    继老革命李锐的“政改建议”、老干部袁庚的“融入现代政治文明”后,“政治文明”似已成时髦词。
 
    不久前,几位大学同学闲聊,供职于省内著名社科刊物的同学说,一位“北大博士(或博导)”对“政治文明”分析得头头是道,极其透彻,认为“政治文明”的核心是“依法治国”。

    俺不是博士,硕士也不是,仅仅是20多年前撞大运进大学的学士,且自知知识结构有严重缺陷,但俺也认真读过一点点经得起考验的社科书文,也作过有关“国家大事”的散乱、零星但却是严肃的一粒粒思考。听到同学赞美北大博士后,或许是因为嫉妒,或许是想赶赶“时髦(有时,这就是“先进”、“走在时代前列”的同义词)”,俺也忍不住想侃侃“政治文明”。

    何谓“政治文明”?其“命根”是什么?

    政治文明意味着这样一种意识:国家、政府的权力,即公共权力,实乃天下之“公器”,而非一人、一族、一集团之“私产”,所谓“天下乃天下人的天下”也。

    政治文明意味着取得“公共权力”的手段是“和平”的。用暴力取得并维护的公共权力,尚处在“政治野蛮”阶段。

    由“天下乃天下人的天下”、“和平手段获取公共权力 ”、及“事实上不可能每位公民都获得公共权力”的前提,可推出“公共权力的取得,只能以民主选举的方式进行”的结论。

    政治文明的“基础标志”是“民主选举”。

    又由于“权力将导致腐败,绝对权力将导致绝对腐败”、“总统是靠不住的”、“一切权力都有自我膨胀的必然趋向”,所以,政治文明又不能不意味着“分权、制衡”、“依法治国”。没有“分权、制衡”,决无政治文明。

    政治文明是基于“人的尊严”的现代政治诉求。人不仅在制造、利用工具上,以生物学的形式区别于其他动物,同时,更以人特有的“人的尊严”区别于其他物种。而“政治自由 ”正是人的尊严的“现代徽记”。故“言论自由、出版自由、集会自由、结社组党自由、游行示威的自由、信仰自由、迁徙自由、私有财产的自由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这一切都是“人的尊严”重要内容。因此,没有“政治自由”,同样谈不上政治文明。

    然而,无论是“民主选举”、“分权、制衡”、“依法治国”的实现,或是“政治自由”的满足,全都系于“驯化统治者”这一“命根”!

    政治文明既是“驯化统治者”的结果,又是“继续驯化统治者”的原因。事实上,只有在成功地驯化了统治者的国家地区,人们才能看得到完整的政治文明,相反,凡是没有驯化统治者的地方,上述政治文明的要件,要么就根本不存在,或徒具形式(如“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法律”、或“萨达姆式的百分之百的选举”),要么就残缺不全。

    说“驯化统治者”乃实现“政治文明的命根”,尤其因为:在任何社会中,总是统治者拥有“合法的、有组织的、训练有素的、最先进技术的、最庞大的暴力”,加之一切统治者天然具有滥用(以暴力作后盾的)权力的倾向,故相对被统治者,统治者总是对社会构成更大更可怕的威胁??任何一个来自被统治者的“黑社会”组织(如臭名昭著的“黑手党”),其对社会的危害,又何及希特勒政权、斯大林政权、波尔布特政权之万一!

    假如说,为实现“永久和平”,人类社会应当禁绝一切武器,那么,首先应当解除的是统治者而不是被统治者手中的武装。因为,前者拥有的是“核武器、生化武器”,而后者顶多拥有“常规武器”。
    驯化统治者的过程极其艰难??谁来驯化统治者?

    从某种意义上说,驯化统治者需要依靠统治者自身?依靠他们的“伟大信仰(上帝面前人人平等)”和理性?他们终于相信,既要考虑自身的利益,也必须考虑被统治者的利益,和平公正地对待被统治者,从长远看、从整体看,不仅有利于被统治者,也对统治者自身有利?像华盛顿、杰佛逊一类万古流芳的政治家。可惜,这种可能性太小。从更现实的意义上,驯化统治者,或许更依赖被统治者,依赖被统治者的觉悟、理性,以及为实现“人的尊严”而永不松懈的斗志。

    毕竟,“有什么样的人民,就有什么样的政府”是残酷的“事实真理”,毕竟,人的尊严是“争”得的,而不是“赐予”的,毕竟,被统治者永远都是社会的绝大多数。

    一定要像“驯化被统治者”一样来“驯化统治者”!如此,则“政治文明”可望长成“参天大树”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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